2008年5月1日,正式实施的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明确规定: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,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众所周知,信息公开是一项开创性的、难度较大的工作,编制目录更是信息公开的重要一环,国办经过深入调研以及多方选型测试,最终采用了TRS Govinfo建设“国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”。
国办的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”采用了主题分类方法。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22个类别,即:国务院组织机构等。在各类别下分别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。信息条目包括索引号等元数据
公众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介绍的检索方法查阅、获取相关信息。同时,还可以利用“目录下载”功能,获取国务院办公厅按年度编排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。
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