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国际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的发展也有一个过程,同时也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。以下我将针对欧美政府目录体系建设经验及国内发展趋势,如何借鉴国外的经验,结合中国的政治环境、技术环境,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等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和探讨。
国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服务模式
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发展
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是一种信息服务,或者是一种目录服务。这种目录服务必须与一种制度的建立联系在一起。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比较早,出版目录工作是在制度建立之后才发展起来的。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以分为两种方式:一种是纸本的服务,由政府出版局负责目录编制。纸本起源于1895年政府印刷局开始出版的《美国政府出版物目录月刊》,到2004年目录纸本停止印刷出版,最后正式并入网络版;另一种是网络服务,由原来纸本发展到政府的统一定位系统,并从一个地区逐渐向全国发展。1994年美国政府创立了GPO计划,为公共提供在线服务。
美国政府的信息公开目录库目前搜集了52万多种的政府信息记录,其中包括了立法、行政、司法等方面的资料。政府出版局下面还有专门的书目控制部门,专门编制有关政府出版物出版目录等文件。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用了多种分类标准,包括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、杜威十进分类法。样本是美国政府出版物纸本目录的样本,样本包括了信息名称,也包括了其他的细节,可以给我们提供参考。有专门的政府出版物的分类号,甚至有一些缩影。(PPT)这是政府出版物的检索结果。
政府出版物的索引非常多,我们国家现在也要求编制政府目录索引。条例当中所说的索引和政府出版物的索引有所区别,当然也有相似之处。政府出版物目录提供了非常全面的检索途径,包括高级检索、专家检索、浏览检索等多种功能,索引达27种,可以按照年代、格式、语种、特定数据库子集进行限制,提高了检索效率。
信息服务当中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信息的定位系统,或者叫政府信息的定位服务。定位服务解决了资料分散,以及使用效率方面的问题。为了解决数量的庞大,以及储存地点分散搜索不易的难题,美国政府开始考虑将元数据技术应用到管理政府信息资源上。目前在各个州,各个联邦政府的很多部门,包括大多数的州政府都在采用信息定位系统,并且发展比较完善。
美国政府信息服务的历史
1977年 |
政府信息定位服务开始酝酿,当时通过政府定位信息服务的前身,也就是文书简化委员会的报告,要建立联邦信息的指引服务。 |
1994年 |
正式确定了政府信息定位技术架构。 |
1995年 |
进入了发展、评估、转型时期。 |
1996年 |
政府信息定位系统比较完善。 |
1997年 |
正式将政府信息定位系统推向全国。 |
英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发展
英国传统纸本出版物的历史很早,在线网络服务没有美国发展得那么快。英国政府出版物机构是皇家出版局。大多数的文献都是由政府出版局进行出版。英国政府出版物的纸本目录主要有《英国政府出版物目录月报》、《目录年报》、《英国政府出版物指南》等文件。英国还建立了一些重要计划,包括英国政府出版物当前的知晓计划,这是一个商业性的数据库,提供了政府出版物的记录摘要。
国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标准技术应用
美国采用的元数据格式标准
美国政府信息定位系统基本采用了元数据对信息的描述,也就是通过元数据对信息进行定位。元数据可以称作是关于搜集的数据,通过对特定对象的定义,确定它的属性,最后通过一定方式确定信息要素在目录当中的位置。它是非常好的定位方法。可以说它既有描述的功能,又有定位的功能。同时又有检索功能。所以元数据概念出现之后才有了美国的信息定位系统。目前在元数据领域有很多重要的标准,像美国信息定位系统是大量地借鉴了目前已经存在的标准,我们说的标准还是一种事实上的标准。政府定位信息系统赋予了具体政府机构自行定义其他元素的权限。同时使其定义的元数据和目录格式进行兼容。
英国采用的元数据格式标准
英国也成立了专门的政府元数据工作组,对政府信息进行元数据的加工,制定了元数据的格式标准。这些格式标准与DC是大同小异,只是采用的国家有多有少,比如澳大利亚采用DC标准,没有采用AGLS标准。AGLS特有四个元素,这四个元素也是美国政府信息定位系统当中没有的:包括功能,与政府信息资源相关的政府机构或组织的功能;可获得性,政府信息资源如何被获取,或者获取联系方式;政府信息资源针对的特定对象;以及其他的立法命令。英国的DC元数据当中还增加了一些特别的格式,这些格式有些是已有的格式当中没有的。
澳大利亚采用的元数据格式标准
澳大利亚采用了19个元数据的名称。这是澳大利亚有关的元数据使用标准。这个标准和政府信息定位也有相似之处,但是它主要采用的是英国DC政府GOV格式。它和AGLS有一点区别,但是不影响系统之间的互换。
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对国际先进方法的借鉴
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实施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具体要求,也是树立政府形象、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的需要。所以我们要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重要作用,满足政府对资源的分类组织、规范管理。从公众来讲,主要是满足公众信息查找的需要。
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的使用标准
根据国际上的介绍,我认为我们国家在解决信息公开技术问题时,首先应该参考已有的标准,在这个领域当中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标准,这些标准都已经公开出版,包括:政府信息资源交换体系、政府信息资源数据部分、技术要求部分,甚至包括核心元数据部分,这些都是现有的标准。但是目前已有的标准也有很多方面不适应客观实际。甚至不适应目前的变化。所以对现有的标准主张是参考,或者主张是采用。当然各个部门或者各个单位在从事这个工作的时候,应当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再做进一步的改进。
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的优化方向
第一,应该强调政治政策原则 。 信息公开政策性很强,政治性很强的工作。尽管公开的信息都是公众可以获取的信息,也是可以公开的信息。但是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毕竟有几种不同的公开要求,有些是不能公开,有些是依申请公开。有些是政府机构公开,有些是其他部门公开。不同的部门之间信息性质有很大不同,信息类别也有所不同,信息保密级别也都有所不同。所以要掌握好政策,要以政治上负责任的态度做好工作。在这个领域里面也有很多信息涉及到个人的隐私,严格来说隐私是没有范围的。还涉及到依请求公开和主动公开的问题。
第二,目录的服务应该满足不同载体与形式的信息公开的需要。在做这个PPT之前我浏览了很多单位做的信息公开网站,浏览他们的信息形式。我感觉到目录服务不应该仅仅满足网上的公开,还应该满足其他类型的需求,比如纸本的信息公开。但是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中并没有要求信息公开只能从网上公开。还可以通过广播、电台等等,没有说信息公开只是网络公开。所以我们的工作应该考虑满足这方面的需要。
第三,建议信息公开工作与图书馆合作。信息公开的根本目的是让公众获取到信息。图书馆有天然的向公众提供信息的职能,也有这样的责任。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当中明确要求要向图书馆公开信息。如果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编制的目录和图书馆目录不能交换,就不能进入图书馆系统,就不能进行整合,也就不能被公众获取。
第四,目录服务尽量采用目前已有的标准。除了前面我介绍的电子政务的一系列标准之外,还有专门的编码标准、电子政务的标准,还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,还有档案分类法等等。
第五,目录信息服务于文件信息编号与排架统一。目前我们考察时发现很多目录与信息编码、信息排架分离,这样会带来很多后果。也就是说目录系统实际是没有用处,或者说作用很有限。
第六,目录信息服务于分类体系融合。
第七,要永久地反映信息来源。
第八,目录服务应该向数据库的方向发展。我并不主张目录服务仅仅以互联网站的方式,我们还主张数据库和网络的结合。因为互联网有很多弊端,一方面它很快捷,成本很低。另外一方面它有很多实际问题,比如互联网的信息是不可追溯的。甚至可以导致信息的丢失,比如域名不存在,域名改变了,或者其他技术标准改变了,造成网络上的信息没有办法查找。
第九,检索系统符合公众信息查询习惯。检索的界面,以及技术架构和技术标准应该符合公众查找的信息习惯。这是需要我们探索的。比如一条信息是讲农业问题,另外一个信息是讲工业问题,这两个问题是不同的。如果按照某一个标准分类很可能把它们两个合并在一起,这是不符合公众的查询习惯的。同时公众还有其他的习惯,比如在一个查找平台上面可以忍受的等待时间有多长。
第十,省力原则。无论编制什么样的系统,无论目录形态是什么样子,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节省查找人的时间、金钱、精力。这是任何一个系统或者任何一个服务应该考虑的基本问题。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省力原则。为了符合省力原则,在进行目录编制的时候必须要考虑降低服务成本,让获取信息人明确知道信息应该付多少钱,比如请求服务,你告诉别人请求服务每一页纸收两毛钱或者三毛钱,这应该是很便宜的。结果读者不知道这个信息到底有多少页,如果是一百页公众要花四百块钱获取这个信息。公众事先根本不知道信息有多少数量,所以我们在设计这些信息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这个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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